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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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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毒的治疗方法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8-01-10

   (四)神经梅毒

     应住院治疗,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,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,每次20mg,1次/日,连续3天。

    1、水剂青霉素G,每天1200万u,静脉点滴(每4小时200万u),连续14天。

    2、普鲁卡因青霉素G,每天120万u,肌肉注射,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.5g,4次/日,共10~14天。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,240万u,1次/周,肌注,连续3周。

    (五)妊娠梅毒

    1、普鲁卡因青霉素G,80万u/日,肌注,连续10天。妊娠初3个月内,注射一疗程,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。

   2、对青霉素过敏者,用红霉素治疗,每次500mg,4次/日,早期悔毒连服15天,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。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(禁用四环素)。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。

    (六)胎传梅毒(先天梅毒)

    1、早期先天梅毒(2岁以内)脑脊液异常者:

    (1)水剂青霉素G,5万u/kg体重,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,共10~14天。

    (2)普鲁卡因青霉素G,每日5万u/kg体重,肌注,连续10天~14天。

    脑脊液正常者:

     苄星青霉素G,5万u/kg体重,一次注射(分两侧臀肌)。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,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。

    2、晚期先天梅毒(2岁以上)

    普鲁卡因青霉素G,每日5万u/kg体重,肌注,连续10天为一疗程(不超过成人剂量)。

   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。

    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,每日7.5~12.5mg/kg体重,分4次服,连服30天。

     梅毒治疗应该注意,梅毒诊断必须明确,治疗越早效果越好,剂量必须足够,疗程必须规则,治疗后要追踪观察。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梅毒治疗治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