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疗原则:
1.化疗
2.手术治疗
3.对症治疗
用药原则:
1.一般情况可,化疗反应不重者用“A”。
2.一般情况差,化疗反应重者用“A”、“B”。
3.有脑转移、反复发作病源选“A”、“B”、“C”。
辅助检查:
1.有宫旁、阴道及肺转移者选“A”;
2.疑有脑、全身转移者选“A”、“B”。
疗效评价:
1.治愈:临床无症状,转移源完全消失,血hcG-B正常,尿浓缩试验阴性。随访同葡萄胎,2年后每年复查一次,5年无复发为治愈。
2.好转:症状消失,转移源明显缩小,尿浓缩妊娠试验阴性或弱阳性,血或尿hcG接近正常。
3.未愈:症状同前或加重,转移源没缩小或增大,尿浓缩妊娠试验阳性,血hcG高于正常。
专家提示:
恶性葡萄胎经过治疗,一般预后良好,但以后仍有复发及发展到绒癌的可能,因此应劝告避孕、随访至少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