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天,我们立刻行动,上街买床,两间卧室的门上还挂了两块牌子,丈夫住“体育系”,我住“外语系”,仿佛回到了大学校园,我顿感轻盈起来,丈夫也有解放的感觉。分床而卧的结果很见效,我的失眠不药而愈,心情好了,做什么都特别尽兴。
“分居”后,丈夫做家务积极主动了很多,每夜他都会来敲我的门,想要“做功课”,我总是热情接待,完事后再赶他走,他虽然有些依依不舍,但还是很听话地离去。一墙之隔,仿佛咫尺天涯,这种感觉非常美妙,缠绵中有独立,开放里藏隐私。
尝到“分床”的甜头后,我个人进一步修正了过去的爱情“左”倾思路,以往我总喜欢粘人,觉得爱一个人,就该与他合二为一,并肩作战,从上街购物到一起出差,到同洒一种香水……现在我才明白过来,爱情世界里,也需要个人主义作风,斟满彼此的酒杯,但不要同饮一杯,互留个人空间,因为爱情也需要自由呼吸。
点评:实际上,在日常生活中,不少人喜欢同居但不同床,或不同房。但碍于面子,只好辛辛苦苦同睡一床。一位男士很爱他的妻子,但他不喜欢两个人同挤一张床,又不好提出来,便折中地一人盖一床被子。一天,老同学参观他的卧室,发现床上有两床被,大惊小怪地问他:“是不是两人感情出了问题?”这令他很尴尬,想解释,又似乎讲不清楚。传统观念根深蒂固,一时想为分床找个正当理由,还真有点儿困难。
我们常说“他(她)是我的另一半。”这应该只是用来表达一种亲密关系,而不是一个要求,应该承认,对方是一个人,而非自己的“另一半”。作为“一个人”,他(她)有自己的独立思想、感觉、隐私,甚至种种怪癖、梦想等,而仅仅为了表示两个人如何鱼水不分,便硬性要求对方一定要与自己同床,还要同时上床,则未免有点儿自私。再好的夫妻,各自也应保留一份心灵领地,对其隐私的尊重,也是对其整个人的尊重。
爱美以及寻美可说是人的通性,而我们有许多行为、举止、表情,往往是不雅观的,比如蹲马桶、剪指甲、放屁、挖鼻孔、刷牙、剔牙,还有早上刚醒来时的惺松睡眼、刚洗过的头等。不在公众场合“做”这些“事”,往往被认为是有教养的表现。但什么是公众场合?几个人组合才算公众场合?是对不认识的人表现教养重要?还是对熟悉的、亲近的人表现教养重要?电影院里,不可乱吐痰,那么,在卧室里就可以吗?更何况,有的人,整夜隆重地打呼噜,有的人一睡过去,就像“暴尸”;有的人,喜欢把整床被席卷在自己身底下一个人垄断……还有睡眠个性,各有不同:一个要关灯,一个要开灯;一个要挂蚊帐,一个寻求露天感觉;一个10点上床,一个12点半入睡,如果你又是一个失眠患者,那就更苦了……而问题是,这些喜欢或恶习,往往又无法改变,惟一的办法只有“宽容”,而“宽”就是离他(她)远一点儿。


